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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新兴产业板将于2016年正式落地

发布时间:2015-12-28 16:52 来源:修大屏 浏览次数:

12月25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透露,推出战略新兴板为2016年发展资本市场的五项重点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建立战略新兴板,明年一定要推出。”

 

定位高于创业板

 

    方星海明确了明年发展资本市场的五项重点工作。具体包括了推出战略新兴板、加快完善新三板、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等。

 

    特别是针对战略新兴板即将推出的说法,方星海用了“明年战略新兴板一定要推出来”的字眼来回应。

 

    证监会市场部主任霍达在同一场合介绍到,目前战略新兴板的各项筹备工作已在进行中,该板在上市条件、交易制度、持续监管方面要考虑吸取创业板发展的经验教训,开展制度创新,同时与创业板实施“错位发展、适度竞争”。他表示,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进和实施,战略新兴板的制度设计2016年会有实质性进展。

 

    而新京报援引上交所相关人士的信息源报道称,战略新兴板有望明年7月前推出,或与注册制同步推出。

 

    战略新兴板到底应该如何定位?12月初,在一次有关战略新兴板未来展望的讨论会上,上交所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有所介绍。

 

    他表示:“战略新兴板的基本定位是战略性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主板市场互通发展。在整个资本市场建设中,战略新兴板的定位将低于主板,高于创业板。”

 

    霍达在25日也表示,关于战略新兴板的定位,实际不仅是针对一些境外的企业或者是VIE结构的企业到境内上市,更主要的是服务境内的各类创新创业、新兴产业的企业来获得资本市场的支持,更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对于目前已经存在的创业板和即将推出的战略新兴板是否冲突的疑问,霍达表示,在研究过程当中,我们认为目前这类企业非常多,仅有一个创业板,市场服务还是不够充分的,需要再增加一个新的上交所战略新兴板。

 

冲击创业板高估值

 

    众所周知,伴随着大型国企和大盘蓝筹纷纷上市后,08-09年之后的上交所融资规模持续萎缩,同时,深交所却依靠着创业板的扩容,规模暴增。

 

    上交所的的市场结构发展不均衡一直是个问题,代表经济发展方向的创新型新兴产业公司无法通过上交所市场实现融资上市,上交所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中小型企业的能力严重受限。

 

    此次战略新兴板的推出,将有效地改善了上交所上市公司的产业结构,形成了更为丰富的市场层次。

 

    同时,战新板的推出将对创业板形成竞争效应,对创业板目前估值高企有一定的冲击,可以引导创业板估值回归理性。

 

    二级市场机会方面,战略新兴板、注册制等等融资制度的设立增加了新的退出渠道。VC和PE就敢于大量投资战略新兴产业,创投及园区类上市公司有望首先受益。

 

    安信证券表示,创投股是新经济的引擎。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利用创投平台激活中国经济活力,提高资产证券化率是国策导向。创投股近年来所做的战略转型均围绕着一个核心:打通企业金融服务全产业链条。这有利于创投企业盈利平滑与增厚。创投股作为各个省内国有资产入口,担负着利用资本市场激活国企改革效率的重任。国资背景的创投股及资产证券化率低的地方创投股尤其利好。

 

    据统计,约有50家上市公司直接持有创投公司股权。按照参股创投企业家数来看,张江高科、同方股份同为5家,钱江水利参股4家,而大众公用、北京城建复星医药、龙头股份和南通科技均为参股3家,安信证券认为这些企业将受益于创投行情的爆发。

 

与创业板的9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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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结构图

 

    上交所的战略新兴板与深交所的创业板到底有所差异?

 

    《每日经济新闻》对比现有的相关政策及预期,给出了战略新兴板与创业板的九大不同点。

 

1. 股票定位不同

 

    战略新兴板:

    1、分流沪市主板排队IPO企业中战略新兴产业收入占比50%以上的部分企业。

    2、因为业绩等因素不符合上市条件,但具备创新性的“新兴企业”。

    3、吸引部分中概股、红筹股回归。

 

创业板:

 

《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对创业板公司应具备某些特点予以规定。但根据相关资料和市场共识,创业板市场是为高科技领域中运作良好、成长性强的新兴中小公司提供融资场所。

 

2. 上市所需财务指标不同

 

    战略新兴板:根据初步方案,战略新兴板上市标准将淡化盈利要求,主要关注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并设置了四套评判标准:一是市值+现金流+收入;二是市值+收入;三是市值+净利润;四是市值+股东权益+总资产。

 

    创业板: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定量业绩指标: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3. 股本结构要求不同

 

    战略新兴板:对红筹回归导致的实际控制认定、期权激励等问题,倾向于放松管制。

 

    创业板: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后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 还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 发行流程不同

 

    战略新兴板:按照注册制的总体制度框架,按照市场化和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导向,对申请在战略新兴板上市的企业以及今后申请再融资的企业实行注册制发行,并适当考虑简化发行流程。

 

    创业板:首先是发行人董事会依法对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保荐人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证监会自申请文件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5. 并购重组的规则不同

 

    战略新兴板:鼓励尚未盈利的新兴板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扩展产业链,做大做强。战略新兴板再融资将会放松监管,逐步与香港趋同。

 

    创业板:允许再融资募集资金可以用于未来不特定标的资产的并购,同时延长核准批文有效期,核准后公司一旦遇到合适的并购机会,可以随时启动现金发行并实施并购;在创业板试行小额快速换股并购,制订股份支付方式下的创业板小额并购的特别审核流程,加快审核速度。

 

6. 交易制度设计不同

 

    战略新兴板:新兴板上市公司将使用独立交易代码,设置独立显示行情,编制独立板块指数和产业指数,让投资者更加直观地体验新兴板交易情况。

 

    创业板:对交易主体的规定基本与主板相同。创业板交易规则显示,开立交易所帐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创业板交易方式依然采用电脑集中竞价方式和T+1的交易制度,但并未采用国际上的“做市商制度”。实施集中竞价及T+1的交易方式对控制市场风险、抑制市场投机气氛将起到一定作用。

 

7. 对资金的吸引力不同

 

    战略新兴板:战略新兴板推出之前,上交所只有主板这一个市场。而深交所有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个市场。由于中小板、创业板市值小、成长性强,更容易吸引资金参与。随着战略新兴板推出,上交所相关股票的价值将受到重视,一部分活跃资金将转投沪市。

 

    创业板:创业板股票会出现分化,一部分市场活跃资金将转投战略新兴板,创业板整体估值或将下行,有引导创业板个股的高估值回归理性的作用。

 

8. 转板机制不同

 

    战略新兴板:

    1、在交易所内部转板。如战略新兴板转为沪市主板。

    2、战略新兴板与新三板之间的转板。

 

    创业板:证监会明确表示,将推动在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深交所2015全年工作重点中,也着重提出了加快发展多层次股权市场,进一步明确深交所市场定位,加强对市场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搞活壮大主板和中小企业板,全面推进创业板改革,丰富创业板层次,推动新三板与创业板转板试点。

 

9. 退市条件不同

 

    战略新兴板:从初步的方案来看,战略新兴板股票的退市可能会与股票市值低于某值或交易量的多寡来挂钩。

 

    创业板:创业板退市制度包括,(1)连续三年亏损;(2)追溯调整导致三年连续亏损;(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4)近两个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7)公司解散;(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来源:环球老虎财经